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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被称为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的“一号文件”。 赵佳峰 制图
早报记者 陈良飞 黄志强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12天,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终于端出司法改革“一号文件”。
在这一方案中,最高法表示,要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这份最高法院新一届党组的“一号文件”堪称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纲领性文件,从法院的角度就司法改革提出一系列新思路。专家认为,这一文件“吹响了司法改革攻坚战的号角”。
司法公信力关键在体制
改变在年初即已发生。今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为民”、“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成为中央对司法工作新的指导性纲领,也让最高法感受到了肩上担子的重量。
徐昕参加了4月26日的“提升司法公信力”专家学者座谈会。这位来自北京理工大学的法学教授捕捉到,周强领导的最高法正在以平反冤假错案和司法公开作为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两大切入点。
在裁判文书公开上,徐昕呼吁了很多年,但一直未见行动。令他颇感意外的是,在当天的座谈会上,周强主动地对与会专家学者们说,最高法院将带头公开裁判文书——今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第一批50个生效裁判文书公布。
在座谈会上,徐昕一共提了9条建议,第一条就是司法体制改革,这是司法提升公信力的关键。用徐昕的话来说就是“司法去地方化”。徐昕说,司法的地方化是实践中影响司法公正最主要的因素,提升司法的独立性首先必须使司法摆脱地方党政的影响。宪法明确了审判独立的原则,司法去地方化是落实宪法的要求。
徐昕还建议司法去行政化,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及法院内部关系,可作为司法改革的突破口,由内而外,从法院和法官的内部独立做起,切实消解司法行政化,提升法官裁判的独立性。
这9条建议后来基本上未删节地刊登在了《人民法院报》上。
“司法公信力关键在司法体制”并非徐昕的一己之见。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甚至在该次座谈会上提出了改革司法体制的具体做法。
按照王振民的建议,司法体制改革分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在外部体制上,最迫切需要实现的是法院上下级的垂直管理,还要建立独立的法官管理体制,把法官从公务员当中剥离出来,提高法官的级别和待遇。
在内部体制上,王振民建议废除上下级法院之间就具体个案进行请示的制度,一个法院内部所有法官应该是平等的,必须建立健全主审法官责任制,逐步取消各种审批制度,让主审法官负起责任来,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庭长只负责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还要严格法官的准入资格,做法官必须是法律科班毕业、通过司法考试、法律和道德都好的人,逐渐建立从资深律师和检察官当中选择法官的制度。”王振民说。
司法改革蓝图初见端倪
这一次的座谈会只是最高法召开的诸多座谈会中的一次。从3月履新开始,周强领导的最高人民法院就开始了“鸭子划水式”的努力,多方问计,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最高法版的“司法改革蓝图”终于初见端倪。
10月28日,最高法公开发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共计9个部分、45个条文、1万余字,几乎涵盖人民法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所有工作领域。
《人民法院报》著文称,该意见可谓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的“一号文件”,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路径和工作目标,一览无遗。
在司法改革新思路上,最高法提出了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深化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深化人民法庭改革、深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等6个新路向。
最高法还承诺,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活动信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
不过,起码在这份“司法改革蓝图”中,对于法律学者一再呼吁的法院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并未明确纳入司法改革新思路中。显然,徐昕关于“司法去地方化”的建议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与此同时,这份“司法改革蓝图”也强调了司法改革探索的“纪律”:对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必须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山东大学原校长、法学专家徐显明调任中央综治办,任专职副主任,成为继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之后,又一位法律人进入政法系统。
有媒体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此时法律专家进入中央政法系统工作,似乎传递出,三中全会后,中国司法体制或将迎来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