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1)据当事人郭井才陈述,为吸引他人租赁其摊位,他曾多次向他人夸海口“能搞定工商”,在公安机关询问中,郭称自己与城管、工商等部门管理人员从未有过经济往来。
(2)经询问摊位承租人,其承认为避免竞争,防止他人抬价承包摊位,便向他人声称租金为每月6000-8000元。
(3)据原五角场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马继良(现为区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等人反映,2012年城管中队在取缔武川路财经大学西门摊位时遭到郭淑芹及其丈夫强烈反抗(泼洒电瓶液),考虑到二人均系残疾人,故一直未予强行取缔。
(4)通过询问周边其他摊主,均表示没有缴纳保护费的情况。
早报记者 储静伟
实习生 倪雯琴 程苏红
杨浦区个别城管“不作为”、违规摊贩自称有人“收保护费撑腰”事件,近几日在社会引发较大影响。
昨日,杨浦区新闻办向早报记者通报相关调查情况。根据杨浦区公安及有关部门调查,并未发现有收“保护费”和执法管理人员提供“保护伞”的情况。杨浦区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对辖区内所有违章搭建的固定摊位占路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对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整顿管理。
所收钱款实为租金
通报称,根据已查明的情况,新闻报道中曝光的两处违章摊位确实存在,提到的“老四”确有其人。“老四”,原名郭井才,黑龙江人,家中排位第四,肢体残疾,来上海治病,后在杨浦租房居住。
报道中提及的国年路政肃路(复旦大学对面)的违规占道点原为书报亭,郭井才于2008年向东方公司借用做书报生意,2012年书报亭拆除后,郭又联系“巾凯公司”在该处搭建一亭子用于代收公共事业费,2012年5月,“巾凯公司”倒闭后,郭将亭子私自转租他人做肉夹馍生意,每月租金2000元(有租赁合同)。
另外一处武川路财经大学西门的违章亭,由“老四”的姐姐郭淑芹和丈夫(夫妻均为残疾人)违章搭建,开始是自己卖饮料,后来转租给他人做早点生意,每月收取租金2800元。
根据公安部门走访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目前尚未发现有收“保护费”和执法管理人员提供“保护伞”的情况。
此前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报道中提及的所谓6000-8000元“保护费”并不存在,实为当事人郭井才和其姐姐郭淑芹将承租或违章搭建的门面转租他人所收取的租金,金额分别为2000元和2800元。
将分期分批培训城管
杨浦区昨天在通报中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三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违规摊点的整治,对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整顿管理。
通报称,杨浦区全区各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三天之内对辖区内所有违章搭建的固定摊位占路经营情况进行排查,群众有反映、对交通和市民出行有影响的立即拆除。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其次,对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整顿管理,对所有城管执法队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杨浦区通报同时表示,整个整改过程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主要媒体、市有关部门参与整个过程,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