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1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太原市气象局获悉,为有效应对雾霾天气及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及时向政府和公众提供预警信息,本月起,太原市气象和环保部门将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
太原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现有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发布的基础上,太原市将建立气象与环保部门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机制。每日由环保部门制作前一日的空气质量日报,双方同时制作当日的空气质量预报,经会商后联合发布;遇特殊气象条件或突发污染事故,双方会商后,可随时修正预报信息;预报信息由气象和环保部门共同署名联合发布于各自的官方网站,并适当选择其他媒体同时发布。
据介绍,当大气扩散条件良好,空气质量水平在一级至二级,气象和环保部门的预报员在每日上午10时前进行例行沟通;遇到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静稳轻度雾霾天气、春季沙尘多发时段、夏秋秸秆集中焚烧时段等不利气象条件及时段,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至四级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启动每天10时、17时的两次会商;遇重度污染天气,太原市气象和环保部门将随时会商,对空气质量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并共同编制空气污染及特殊天气提示性信息
此外,太原市还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当气象和环保部门共同研判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预警条件时,向太原市政府和太原市综合协调指挥部提供双方共同署名并编制的预警信息,由太原市政府决策是否启动预警方案,并统一指挥协调预警方案的实施。
(原标题:太原:气象环境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