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这一论断一改以往“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提法,力求从更宏观的角度解决居民住房困难。
关于“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在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时,“要注意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努力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我们理解,这是要求引导居民树立客观、冷静、实事求是的住房需求,适度压制不合理的超前需求。
关于“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当前最主要的是保障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同时防止形成过度的福利依赖。前者是主要矛盾,后者是次要矛盾。随着廉租房等规模越来越大,“福利陷阱”会成为现实问题,但目前只是一种“可能”。
当前急需解决的,倒是福利的跑冒滴漏问题,即,一些根本不符合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人群,或弄虚作假、或与权力相勾结,侵占了困难人群应该享受的福利。所以,要像习近平同志要求的那样,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就必须加强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要坚持公平分配,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要对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同时要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加以防范。对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的,要依法依规惩处。
中国的房地产问题这么难办,关键是房地产在“居住”属性上附加了“财政”和“金融”两种属性。只要房地产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只要房地产被许多人当做保值增值和炒作获益的工具,房价就会长时间高烧不退。
有人算过一笔账。如果你是首次买房,按70%的贷款来算,首付100万元,再贷200万元买一套房子。按照北京的房价涨幅,去年买的今年卖,不算中间产生的税费,那可能300万元的房子结果卖到了360万元。而你开始只投入了100万元,投资收益率达到60%!这个投资收益率已经高到高利贷也完全没有办法跟它相比。
从一般原理看,高房价是由供给不足造成的,但也不尽然。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相对不足状态(也可以叫相对过剩)—— 一方面许多人急需住房,一方面房产大量空置,供需呈现扭曲状态。如果把大量空置的房产“平价”卖给无房户,则供需大致是平衡的。“土地财政”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乐见土地交易高价格,并本能地抵御一切压低房价的措施;“金融”属性的存在,使得房地产成了大资本席卷国民财富的工具。所以,解决房地产问题,一方面要通过适当增加供给延缓房价上涨,一方面要通过土地、财政、税收等改革,强力遏制房地产的“财政”属性和“金融”属性,使扭曲的价格和供求关系逐步理顺过来。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高度注意:居民的住房需求并不是均匀释放的。目前正是需求集中释放期。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未来一对小两口要同时继承2套房产,房产需求未来某个时点会出现“塌陷式萎缩”。所以,现在无限制地增加住房需求很危险。供给要适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