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条“禁令”要点
严禁辱骂殴打执法相对人;严禁酒后执法;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严禁擅离岗位、中断联系;严禁隐情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
“50条行为规范”摘录
徒步执勤时、执法时应当列队。
乘坐车辆执勤、执法时,不得有躺卧、打瞌睡、吃零食、抽烟或将脚置于方向盘上等行为。
一般不得暂扣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
不准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保护性费用或者从事营利性活动。
早报记者 吴洁瑾
昨日,早报记者从松江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获悉,在2005年上海出台的《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八项不准”规定》基础上,松江近期又自行制定“6条禁令”和“50条行为规范”,适用于全体城管队员及从其他渠道聘用的辅助执法人员。
“6条禁令”包括严禁辱骂殴打执法相对人;严禁酒后执法;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严禁擅离岗位、中断联系等。如果城管人员违反禁令,最严重者将被辞退或开除。
针对全体城管队员及包括街镇等其他渠道聘用的辅助执法人员,松江城管执法局还制定了“50条行为规范”,从着装、仪容、举止、用语、执勤和执法、值班、办案、受理投诉、廉政行为八个方面,全方位规范城管人员的行为。
在用语方面,除了需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外,还规定“不得对当事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
在执勤和执法规范方面,要求“徒步执勤时、执法时应当列队。乘坐车辆执勤、执法时,不得有躺卧、打瞌睡、吃零食、抽烟或将脚置于方向盘上等行为”。
在办案方面,要求“调查取证时,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另外要求“一般不得暂扣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 在廉政行为方面,要求“不准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保护性费用或者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索要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合理的服务”。
违反“50条行为规范”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等给予小到警告,大到撤职开除等不同的行政处分。
松江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士表示,该局有一支专门的城管督察部门,督察城管队员的行为。另外,目前正在考虑组建由社会各界组成的微友巡访团,由他们来监督发现城管违法违规的情况或者提供一些需要城管处理的线索,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反馈给城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