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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卢雁 发自香港
作为惟一在香港廉政公署三个业务部门都工作过、服务超过28年的廉署资深员工,今年64岁的查锡我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富人生。
查锡我,1975年毕业于香港浸会学院。1976年4月于廉政公署(ICAC)任职,先后任社区关系处总社区主任、执行处总调查主任及防止贪污处高级审查主任,是目前为止唯一在廉署跨越三个业务部门的人。2004年8月,查锡我离开廉署。现职执业大律师和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认可调解员。
但令查锡我感到骄傲的,则是他在1994年被查出肝癌晚期后自己的积极求生。康复后,查锡我一直关注病人和弱势社群的权益。1997年,查锡我被评为“香港十大再生勇士”。
早报:廉署之所以在香港社会能够发挥这样大的作用,你觉得取决于哪些因素?
查锡我:有几方面的因素。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基础,每个人都尊重法律,如果大家都不尊重法律,法律就是摆设,廉政建设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整个社会有良好的法制基础。
第二,政府透明度高,且受民众监督。调查贪污的主要信息来源是民众,如果民众对政府的运作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怎么去举报?
第三,公务员的待遇不能太低。我研究了很多不同的国家,得出一条定律:一个地方的公务员待遇太差的话,这个地方的贪污肯定严重。假如公务员没有一个可以让其安分生活的待遇,同时又握有很大权力,要想不贪污都困难。要求公务员成为能够抵抗诱惑的圣人,这是天方夜谭。但这不是说要高薪养廉,只是说公务员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有权享受社会繁荣的成果,他的待遇应该比他同学历的人高一点,这样才能吸收一些有抱负、有能力的人进来。
早报:你觉得廉署那么多年的发展,最值得内地学习的经验是什么?
查锡我:可以说廉署有一个全世界公认最好的方法,就是“三管齐下”。
包括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他们至今对廉政的基本做法还是:你犯了法我来抓你。但它们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想办法把廉政文化建设起来,所以几十个国家都来向香港取经。
其实在廉署成立之初,那些前辈们就想得很透彻:光靠抓是不够的,怎么把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程序的漏洞找到并堵住,使得想要贪污的人机会少、成本高,这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防止贪污处的工作。
另外是观念的改变。当时香港贪腐盛行,民众认为自己去找政府办事,官员当然要收礼;官员认为自己当官,为什么不收礼?
社区关系处的工作就是走到学校、政府部门、工商企业、私人部门,通过教育、培训来讲腐败的祸害,到最后形成大家都不接受贪污的社会氛围,在香港,行贿和受贿,惩罚是一样的。
同时,政府还不断通过电视、电台、报章等不同途径的宣传,让最基层的民众都知道政府决心反腐,因为民众对政府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要让民众都知道政府这次是来真的,没有民众的参与,反腐工作很难真正推进。
早报:能说一个你在社区关系处工作时令你印象最深的事情吗?
查锡我:由于在廉署成立之初,警队贪污是重点打击对象,警队和廉署的关系在那个时候特别紧张。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事去侦缉训练学校向一班刑警讲“肃贪倡廉”,刚开始不到三分钟,全班40多人一起打哈欠,表示他们的不满。讲到一半,有一个刑警举手,他说他父亲也是一名老刑警,被廉署带去问话期间,廉署用尽威逼利诱方法,要他父亲供出其他刑警的贪污材料,廉署还答应给他父亲100万港元,他父亲不愿意出卖朋友,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所以什么都不肯说,结果廉署滥用私刑,打到他遍体鳞伤,回家没几天便去世了。
听了他这番话后,班上所有刑警群情激愤,指责廉署太过分,要求我给他们一个说法。
我当时就对他们说,廉署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拼了不干,都要追究到底,还他一个公道。我要求那位年轻刑警留下做一份笔录,同时提醒他,假如他说的话不是事实,他要负刑责,面对法律制裁。看我这么认真,他笑嘻嘻地说,他只是开玩笑。我马上问他,怎么可以开这种玩笑?他要对他说的话负责。我坚持让他一定要做笔录,其他的刑警就帮他说好话,让我给他一次机会,也有人指责他不应该开这种玩笑,也有人说他一向脑袋有问题,请我不要和他计较。最后,我看情况扭转,就继续上课,全班刑警都开始用心听,讲完后,掌声如雷,还派代表向我致谢。
早报:在社区关系处工作一段时间后你就调去执行处,执行处的工作经历给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查锡我:在社区关系处干了9年之后我转到执行处,因为我本身非常喜欢做调查,执行处就是严格用法律去打击贪污分子。
在执行处,我调查过政府人员的贪污,也调查过私人机构的贪污。在香港,不管你是谁,不管你的官阶高低,我们只管你有没有贪污。廉署有一个很好的机制,任何人不能干预廉署调查。干预调查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即便没有干预成功,也是意图干预,也是犯罪,廉署就可以抓你,而且最终法庭的量刑会很重。我在执行处干了超过16年,从来没有人敢打电话来说情。
执行处的工作还有一个特点,这与成立之初争取民众支持有关,就是保密。
我们当时一个口号就是:廉署保密、秘密实施。因为民众担心举报之后会遭人报复。这个保密原则非常重要,我们通过行动证明民众来廉署报案不用怕,我们会保证你的安全。这种相互之间信任的培养最终使得实名举报从最初的1/3不到,到今天80%以上都是实名举报。
早报:执行处有什么故事吗?
查锡我:有一次,我们根据线报,对一个制毒和贩毒集团进行监控,这个集团已经活跃一段时间,根据我们调查所得,这个集团能够顺利运作这么长时间,主要是因为集团背后有一批贪污的警员在包庇和通风报信。这个集团是整个新界西北区的毒品的主要来源。
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查和布线,终于时机成熟,找到了突破口,于是采取收网行动。
在他们正在忙于制毒的时候,我们破门而入,人赃并获。但怎么也没想到,整个收网行动的目标,从开始只是逮捕20多人,包括贪污的警员和毒贩,结果却越抓越多,到最后总共抓了130多人。
我当时是整个行动的总指挥,为了这个案子,整整一个星期我只睡了16个小时,没有回过家。7天之后破了案,我回到家,两眼通红,倒在床上一下子睡了10多个小时。
廉署有逮捕和拘留权,但必须在逮捕后48小时内把嫌疑人带上法院,或者让他们缴保外出候查。为了避免案子曝光和缴保外出的嫌疑人通风报信,我们只能跟时间竞赛。
早报:你为什么可以成为唯一一个三个部门都干过的人呢?
查锡我:我也不知道,这很难说。三个部门对人员的要求有所不同。
社区关系处要求你能表达自己,说话有说服力,对一个人、一百人、一千人,甚至几万人,都要能说服。在执行处,你最起码得比较机灵,要懂很多社会上流行的东西。在防止贪污处,你得心思缜密,分析能力要强,你要一眼能看到问题所在,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只能说自己比较幸运,或者是机缘巧合吧。
如果一定要找个原因,可能是我这个人比较爱讲话,所以一开始在社区关系处工作。
另外,我从小在贫民区长大,对一些社会上或者说“道上的”事情都比较熟,而且我在进廉署之前在监狱里工作,什么坏人都见过,可能执行处的官员认为我可以应付各种古灵精怪的事情吧。
早报:那么谁来监督你们廉署的职员?你们的约束机制是什么?
查锡我:我常常说,要反贪成功,就必须给他足够的权力,但给的权力越大,制衡也要相对的大,有权力就必须有制衡,没有制衡的权力一定导致腐败。
像廉署这样权力足够大的地方若没有足够的权力制衡,就有可能成为全香港最贪污的一个机构,所以我们的制衡很多。
以执行处为例,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审查贪污举报委员会,它的成员包括大律师、立法会议员、反对派、大学校长以及一些社会上有名望的人,他们绝不是“橡皮图章”,而是每个案子都会仔细审查。
执行处对决定调查的每一个案子都会开一个档案,对应一个编码,每一个案件都要经过委员会审查,调查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足够证据,带到法院起诉,起诉结果无非有二,定罪或判无罪,但不管什么结果执行处都要向委员会交代;另一个是有些案子执行处最后查不到贪污证据,但执行处自己不可以结案,而是要经过委员会的确认,只有委员会认可执行处确实尽力了才能结案,有时委员会会把案子发回执行处,并告知哪些地方还可以继续查。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制衡。
最重要的制衡还是来自传媒,传媒代表民众监督廉署。同时,在廉署内部,有一个内部调查组,俗称L组,它主要针对廉署工作人员的行为。假如有任何人向廉署举报廉署职员,廉署会马上通知律政司,由律政司决定是否追查,贪污的问题一般由廉署调查,与贪污无关的话一般交由警察。
廉署的三个部门都有对应的审查委员会,都是请外面的人来监督廉署的工作。
同时,廉署的廉政专员每年都要向特首述职,报告廉署每年的工作,这个报告是向社会、市民公开的,同时也要向立法会交代。
早报:你对内地廉政建设有什么建议?
查锡我:我们国家那么大,一下子推动可能有点困难,但若有人认为中国根本不可能反贪成功,对这个我有不同看法。我是一个天生乐观派,我认为现在是反贪最好的时期:第一,反贪的重要性现在是老百姓的共识;第二,反贪不是一句口号,它是需要经费的,中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财力上已经可以负担起反贪的成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