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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来小很多 宝山区房管局、信鸽协会称经过全楼业主同意不算违建
早报记者 顾文剑 实习生 陆兵
最牛违章鸽房“复活”了。位于宝山区华灵路80弄南华苑5号楼楼顶的两层鸽房,在9月拆除后不到20天又建起一个单层鸽房。
昨日,宝山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房管局接到宝山区体育局及信鸽协会的书面材料,称鸽房主人征得整栋楼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后新盖了鸽房,且已经在信鸽协会、大场镇备案。
9月12日,屹立12年的鸽房终于被拆除(详见本报9月12日《鸽子楼业主签约今起自行拆除 屹立12年难题终解决》),但是,近日附近居民反映,鸽房业主又重新搭起一个鸽房。
昨日上午,早报记者来到了原先鸽子楼的所在地。一名小区管理人员称,鸽房的建设是在前3个星期左右的事情,“施工持续了国庆节整个假日期间。”鸽房外部为淡黄色,但只有一层,高度稍微高出平台外沿栏杆。
“鸽子楼不是重建,而是进行大幅度改装。”昨日中午,5号楼1001室一名不愿透露具体身份的男子承认,建鸽房的原因是原先的数百只鸽子要有地方待。
他还表示,关于改装鸽房的事项已取得5号楼居民认可并一致签字同意,在楼底大门处贴有告示,保证做到不扰民、讲究安全,并且注意卫生。楼内不少居民表示,的确有书面的征询函发放至他们手中。
昨日,宝山区房管局物业行政执法快速反应二分队队长陈海波表示,区房管局接到宝山区体育局及信鸽协会的书面材料,“我们接到相关通知,该鸽房不再做违章建筑处理。”陈海波说,但是详细情况他也不知情,需要咨询信鸽协会。宝山区房管局相关方面证实,确实收到了信鸽协会材料,称目前该鸽子房归信鸽协会管理。
宝山区信鸽协会负责人陆伟平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鸽子楼拆除后,经相关部门协商,由鸽房主人自行搭建了鸽房,“鸽房是按照市体育局制定的《上海市信鸽管理活动规定》搭建的,并不属于违章建筑。”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告诉早报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吴冬表示,在征得所有产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搭建的鸽子房不再属于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