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经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0月11日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李某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5名被告均获刑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审判法官回应社会关切
(原标题: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