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0月25日电(记者马勇)广州医生被殴重伤、浙江温岭又传大夫死于患者刀下,医患关系大有风声鹤唳之势。
医患发生矛盾,个中必有原委,然而不管怎样,岂能成为挥拳拔刀的理由?捅死了医生谁来治病?
谁不生老病死?谁不求医问药?医院是健康托付之地,医生为生命托付之人。职业特殊性决定了医疗行当必须尽最大可能减少失误。医院和医生的任何疏忽、失误,导致的结果都将以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因此,在医疗科学能力所及的范围恪守医德、杜绝失误是医院和医生永恒的使命和追求。然而,一旦疏忽、失误导致不幸后果产生,医院就能成为滥用私刑之地?医生就可以是实施暴力的对象吗?
是人就会有过失,有过失就得担责、惩戒,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但是必须始终强调的是,只有一种力量能够判定这样的过失和惩戒——法律!法律不会因为施暴者受创在先而宽宥施暴者,也不会因为受暴者受暴在后而网开受暴者。
“修理”了医生,或可出口气,可随之送自己锒铛入狱,究竟谁划得来?再者说,捅死了医生谁来治病?又有谁愿意来做医生?
让医生持德尽责,让医院远离暴力,最终还得靠法制。这其中,医疗事故鉴定、问责之路“漫漫”,是让个别患者和家属失去耐心、最终付诸暴力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对此,我们相关司法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还将任之“漫漫”吗?
(原标题:捅死了医生谁来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