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张本甫 王伟)新华网江苏频道有关连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兴润驾车撞死人的系列报道引发广泛关注。今天下午,连云港市纪委在给本网发来的公函中表示,他们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据了解,花果山大道限速为60公里/小时,而与花果山大道相交叉的春晖路限速为40公里/小时,因此交叉路口的限速应该“就低不就高”,为40公里/小时,而当时该车车速为53.7公里/小时。本网还了解到,10月18日,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9条第3款,对夏兴润做出了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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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云港市纪委介入调查公安局副局长撞死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