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 据《联合早报》报道,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投票,批准在今明两年内向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约170万新元)的个人征收“特别富人税”。
根据法国政府提交的2014年财政预算提案,2013年和2014年,在法国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将为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的员工,缴纳一项名为“特别互助贡献”的税收,税率确定为50%,但一家企业此项税种所缴纳的总额不超过其营业额的5%。
法国政府称,这一新税种将涉及470家企业的1000名员工,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2.1亿欧元收入。
法国预算事务部长卡泽纳夫表示,这项新税种并非针对“成功人士”,而是高收入者在公共财政困难时期所作的“特别贡献”。
(原标题:法国议会批准 征收“特别富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