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符合王岐山一贯的反腐思路,目的是进一步建立问责制度,提高监督效率。
意在“责任明确到人”
任建明表示,“签字背书”的实际意义在于弥补了过去对反腐机构、反腐干部的问责机制的缺失。“过去对监督者没有明确的问责要求,在监督工作中,一些报告、文书、档案等通常是以一个机构、一级纪委的名义上报,也就是说责任由一个组织来承担,‘签字背书’就是把责任明确到个人身上,事实上问责机制能够明确到个人,那么效果将更好。”
在任建明看来,要求涉及的主管领导、纪委书记签字背书符合王岐山一贯的反腐思路,“据我的观察,王岐山书记一直比较重视问责,无论是在十八大后与专家座谈,还是在中央巡视组工作上,他都对纪检监察干部本身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2年11月30日,王岐山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在会上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任建明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今年5月17日,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巡视队伍自身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一次一授权。
10月16日,中央纪委网站推出直击地方巡视组专题,称各地巡视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强化“重大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未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巡视工作。
形成制度更具约束力
任建明称,“签字背书”背后是针对此前对监督者问责理念和制度的缺失。“一直以来,监督者监督不力、滥用监督权的案例一直都有,包括查处了一些省级纪委领导干部腐败案子,所以很多专家、学者多次提到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个问题,过去这方面从理念到制度都是缺失的、空白的。”
任建明表示,“过去问责主要针对党政干部,追究其决策、执行责任,但监督职责也应该建立问责机制,签字背书就是从工作层面提出这个要求。”
不过任建明也表示,此次“签字背书”与王岐山个人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有关,但并非是稳定可靠、针对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措施,不能替代制度,“目前领导者个人因素占主要,是领导对下属的要求,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毕竟人的因素占主要,只有变成一项制度,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任建明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这种要求,建立起针对监督者的问责制度。“监督者应承担监督不力、监督失职的责任,这些责任有哪些、怎么认定、大小如何区分、包括哪些程序都需要通过制度来细化,只有制度建立起来才能对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具有普遍约束力,如果这个问责制度能够建立起来,那将是一个创新,对监督效率的提升、监督责任的明确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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