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安阳11月18日电(韩建平)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构建庭审式警示教育模式,成立该市首个“庭审式警示教育基地”,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地点从课堂移到法庭,通过组织听庭,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涉案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自身“免疫力”。
该院积极与区法院联系协调,充分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庭审的机会,组织案发单位、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原安阳市实验中学校长助理兼总务处主任袁某受贿犯罪一案,该犯罪人在担任职务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3万元。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服法的忏悔和公诉人义正言辞的警示教育宣讲,使旁听的27名教育工作者受到了心灵上的洗礼和思想上的教育。
庭审式警示教育能揭露犯罪的危害性,帮助查找管理漏洞,促使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如该院组织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领导旁听了该公司原任副总经理刘某挪用公款一案庭审。2012年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在担任要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从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刘某一步一步坐到现在的职位不容易,庭审过程中,刘某发出了深深的忏悔,深刻剖析了自身走向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发出“人生没有重来,一失足成千古恨”感慨。旁听促使该公司领导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先后制定完善了风险控制领导机制、风险控制责任追究机制、部门监督制约机制等11项工作制度。
为使庭审式警示教育规范有序,该院和区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庭审式预防警示教育活动的联系配合实施意见》,对如何做好案发单位、组织单位、旁听单位等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对口联系协调组织。该院先后共组织3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了15起发生在多个行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全过程,对于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守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原标题:河南安阳:勇于创新大胆探索 构建庭审式警示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