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0月16日电(记者梁书斌)近日哈尔滨市发布通告,规定禁止建成区内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受此影响,哈尔滨市大型犬、烈性犬的寄养呈现升温之势。
10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通告,就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具体作出规定。通告规定,在哈尔滨市城市建成区,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10月11日起,个人、单位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并注射犬只电子身份识别标识,实行一犬一证。
同时,哈尔滨市建成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凡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居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禁养的犬只自行安置。
近几天,有的居民小区开始张贴通告,并附有公安局治安部门的电话。通告发布以后,有的市民开始处理自己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市民高先生说:“今年办证动真格,我准备把养的大型犬送到农村亲戚那儿去。”
也有不少人想把大型犬寄养到宠物店,宠物店主张先生就接到不少咨询电话。“最近问寄养的人太多了,大多数都是大狗,要求长期寄养,我一个都没接,怕寄养大狗扰民被投诉。”张先生说。
据了解,根据犬只大小的不同,寄养价格也不一样,一天要几十元不等。已经有人发现了寄养大型犬这个商机,准备在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开设宠物寄养店。李先生正筹备在松花江江北地区开个寄养点。“现在开寄养点,肯定挣钱。”
据介绍,目前哈尔滨市饲养宠物犬数量在十万只以上,每年公安机关处理犬只伤人和引发的治安案件达500余起,并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犬患”问题日益突出。
(原标题:哈尔滨养狗“新规”催生大型犬寄养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