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15日电(记者程士华)造成10人死亡、31人受伤的合肥市“8·9”重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近日公布,肇事大客车承包人用虚假合同违规经营,而且事发时行驶车速为每小时115公里-119公里,超速40%。
8月9日3时45分,省道17线蚌合高速合肥至淮南段,一辆核载53人的沪B67525金龙牌大客车,从上海驶往安徽颍上,途经吴山道口北时,与一辆皖S55940大货车追尾,致使大客车前三排撞入货车尾部,造成10人死亡、30多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认真查明事故原因。
安徽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公布了该事故相关调查情况。经查明,事发时,沪B67525大客车的行驶车速是115公里-119公里,超速40%以上。高速公路规定夜间大客车的社会行驶速度为60公里-80公里。另外,沪B67525号大客车承包人利用与旅行社签订的虚假合同,骗取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违规组客经营上海至颍上县班车业务。
(原标题:合肥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调查认定 大客车违规经营且超速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