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0月14日电(记者夏军)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90后”男子获悉当地一家企业老板常到酒店开房后,于是称掌握其“艳照”和淫乱视频,发短信敲诈企业老板2万元。近日,这名男子被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今年年初,“90后”男子何某长期无业,且欠下他人一大笔钱无力偿还,一次,他偶然从朋友处得知,罗城当地一知名企业老板吴某频繁带一KTV女子在某酒店开房。为筹钱还款,便产生敲诈吴某的想法。
2013年4月,何某多次发短信给吴某,谎称自己掌握其淫乱视频和相片,要求吴某汇款2万元到指定账户,否则便将淫乱视频和“艳照”传给吴某的妻子及公司员工。5月3日,吴某受要挟后,将5000元转存至其银行账户。
然而,吴某害怕自己被无休止地勒索,于是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何某已分3次取走所获赃款4900元。何某被警方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何某被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害人已挽回部分经济损失,因此对何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原标题:广西罗城“90后”谎称掌握“艳照”敲诈老板获刑逾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