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0月10日专电(记者袁志国 李伟)近日,湖北省通报对襄阳市“4·14”重大火灾事故的初步处理结果,共有28名事故责任人员被严肃追责。
2013年4月14日5时40分许,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一栋五层建筑发生大火,火灾由二楼迅驰星空网络会所的电气线路短路引发,并殃及楼上的一景酒店,造成建筑物过火面积510平方米,14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78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据调查,着火建筑所有权人为中铁七局四公司负责管理,2008年10月,中铁七局四公司将其出租给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旅馆业经营,合同中对于消防责任没有明确约定。2009年12月,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部分房屋”转租给徐苏开网吧,而网吧搭建的第二层大厅(实测面积205平方米)未明确租赁、改建、使用关系及管理责任。涉事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用火用电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失,违法搭建的网吧大厅还违规使用装修材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同时,襄阳消防、文化、城管等单位部分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具体处理结果为:一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涛、襄阳迅驰星空网络会所法定代表人徐苏等7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雷学谱等5人被开除党籍,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再给予相应政纪处分;中铁中产置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熊传荣等5名企、事业单位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一年等处分;原襄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乐一等11名行政机关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相关责任单位也被追责。
(原标题:湖北襄阳“4·14”火灾事故28名责任人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