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两名外国游客在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内选购民族工艺品。 (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图)
近日,央视曝光了今年8月份游客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旅游被强迫消费的问题,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目前,迪庆旅游局已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另据媒体报道,在刚过去的《旅游法》实施后的首个“十一”黄金周,却出现了游客要求导游安排自费项目被拒的情况。
据央视《新闻1+1》栏目10月7日报道,近日,央视记者两番参加云南香格里拉的一日游,被导游强迫参加“藏民家访”自费项目。对一些拒绝参加该项目的游客,有导游进行人身威胁,还有导游强迫游客交出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并当场撕毁。
记者随后和有同样遭遇的游客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该局一名执法人员却认为事情是因为游客消费观念不对,“你按这个价钱一交,旅行社和导游谁都不会赶你”。当有游客拍摄录音时,该执法人员威胁说“不删掉我就拘留你”。
新闻播出后,引发社会关注。据《北京青年报》10月8日报道,6日下午,云南省迪庆州发出通报称,经核实,该事件发生于2013年8月14日,接到投诉后,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已于8月19日对此事件作出了处理。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其中一名导游张涛给予吊销迪庆州导游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书、吊销迪庆州导游上岗证,对另一名导游段元周给予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意见;根据《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一个月;对涉事旅游执法人员给予免职调离并将严肃处理。
《旅游法》实施后新问题:有游客要求安排自费项目被拒
以前述央视报道为例,以前参团旅游,很多旅行社热衷于安排游客参加各种自费项目而受到游客诟病。但在刚过去的《旅游法》实施后的首个“十一”黄金周,却出现了游客要求导游安排自费项目被拒的情况。
旅游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除了打击黑导游和假导游之外,《旅游法》还规定,内地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不可以安排任何形式的另付费的旅游项目,团费也必须是明码实价,不可以低价或者是以零团费来揽客。
据《成都商报》报道,10月1日,“十一”黄金周期间,成都海外旅游公司“沙巴5日游”领队吴女士从成都带了一个14名游客的旅行团前往马来西亚沙巴旅游,抵达当地后,很多游客听说美人鱼岛很漂亮,但行程中没有这个景点,游客就纷纷要求旅行社安排自费游。
吴女士后来将现场的情况告知公司总经理时,描述道:“全团客人要求,同意签字并保证不投诉,最后与国内旅行社协调还是无果”。
成都海外旅游公司总经理管河玉的担心,可能代表了大多数旅行社的态度:“客人是签了字,但是我们也担心客人如果玩得不高兴,完全可以通过这个事来投诉我们……我们也只有消极对待,完全按照协议上的行程来,不想担这个风险”。
新华网报道称,“我们接到的最新规定,重点就是不得诱导客人消费和参加自费项目。”一名负责出境游的导游表示,10月1日之后,在她和同事的微信群里“弥漫着一股恐慌情绪”。一旦客人回国后投诉旅程中存在诱导消费,“团费十有八九就飞了”。
“我的朋友已经出事儿了,他的客人参加自费项目前已经集体签字声明是自愿的,但一回国就投诉说是‘受胁迫才签字的’。我们现在就是弱势群体。”这名导游表示。
对类似现象,前述《成都商报》报道引述四川省旅游局执法总队长杨铭的说法表示,旅行社不必过于谨慎。他说,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是客人自愿,旅行社可以安排增加自费项目和大众化的购物项目,但增加的内容属于是合同变更,双方要签字认可,“双方签了字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客人认为自己是被诱骗或违背意愿签的字,要提供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举证才行”。
此外,据证券时报网报道,由于《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要求隐性消费透明化,今年“十一”黄金周各大旅行路线团费普遍大幅上涨。日程相同的韩国游,过去只需3000元左右,现在5000元以上;港澳游,原需2000元,现在需要4000元至5000元;泰国游,过去3000元,现在翻了一番。目前,只有一些过去较冷门,比较少购物、自费项目的旅游线路,价格基本保持不变,比如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线路。
随着团费上涨,报团数量明显减少。以香港为例,国庆期间,报团出游的游客比往年少了一半,香港酒店的订房率也是去年同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