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北京分别上涨3%和2.7%。与去年同期相比,7个省份涨幅扩大,浙江、广东均扩大0.5个百分点;北京持平;3个省份涨幅回落,辽宁、海南分别回落1.4和0.8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4个省份涨幅扩大,海南、广东分别扩大0.6和0.4个百分点;福建持平;6个省份涨幅回落,河北、辽宁分别回落1和0.8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8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北京分别上涨3%和2.7%。与去年同期相比,7个省份涨幅扩大,浙江、广东均扩大0.5个百分点;北京持平;3个省份涨幅回落,辽宁、海南分别回落1.4和0.8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4个省份涨幅扩大,海南、广东分别扩大0.6和0.4个百分点;福建持平;6个省份涨幅回落,河北、辽宁分别回落1和0.8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