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官兵对明火进行处置
消防监督人员对“黑”仓储进行查封
一餐饮助燃材料供应商,擅自将可燃化学品存放在居民小区车库内,因车库内电线老化引发火情。消防官兵10分钟成功处置,并对“黑”仓储予以查封。
9月23日9时28分,湖北省竹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110转警称:位于县城鄂陕大道一小区居民楼1楼车库内发生火情。接到报警后,该队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2名消防官兵火速赶往现场处置。
9时33分,消防官兵到场,经观察,火势处于发展阶段,地面、塑料储物桶表面已被引燃,火势呈流淌状态。消防官兵立即使用泡沫管枪将明火扑灭,并迅速将内部易燃易腐蚀的化学材料转移到空旷场地。经过10分钟战斗,成功处置火情。
经调查,将可燃化学品存放在车库内的行为人是彭某,其自去年10月开始从事餐饮助燃材料供应业务,经消防部门批准,其在县城南郊荒山上建有一加工存储工厂。今年7月,彭某嫌工厂较远供货不方便,而偷偷将部分化学品存放到小区车库内。
针对彭某的违法行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储物场所立即查封,并做进一步处理。
据悉:此次火灾事故是因车库内线路老化引发的。(通讯员 潘成涛 牛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