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网站昨日发消息称,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
对此,被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发微博称,“杨女士因身体和精神状况欠佳,料不参加宣判。”
据《北京晚报》9月13日报道,该案被告之一张某的律师确认庭审中有3名被告明确认罪,并且3人每人赔偿了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强奸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次日庭审结束,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据了解,4名被告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
海淀检察院指控,2月17日5时许,李天一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等轻微伤。
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