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是否知情在法国尼斯购房?
认定薄熙来犯有受贿罪的证据是,薄熙来接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的请托,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先后多次接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三组证据,证实薄谷开来用徐明提供的资金支付231.86047万欧元,购买了枫丹圣乔治别墅。
徐明和薄谷开来的证词证实,在法国尼斯购房这件事薄熙来是知情的。那么在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权钱交易的内容呢?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来的亲笔供词及自书材料,审查起诉阶段供述:“徐明为我家为谷开来,尤其为薄瓜瓜在国外留学提供了大量的资助,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易,即我帮他发展,他则帮我带孩子。他之所以如此周到大方地照顾瓜瓜,仔细回想是因为我曾经在他企业发展的关键阶段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其中有些是超乎寻常的。”
起诉书指控除了购房款之外,薄熙来及其家人还收受了大连实德集团徐明给予的其他钱物,包括机票费、住宿费、旅行费、信用卡还款费等合计折合人民币443.1432万元,一共有76笔。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这些钱物不是被告人本人收受的,不应构成受贿罪。法庭经过调查取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对薄熙来这部分受贿指控中的部分钱物,最终没有纳入到量刑的判决之中。
对薄熙来的指控,第二个方面是犯有贪污罪。法庭判决薄熙来犯有贪污罪的依据是,2000年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承办。工程完工后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王正刚提出该500万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的,因此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
几天后这笔钱被转移到了他们指定的账户,供薄熙来家庭使用,薄谷开来将此事告知了薄熙来。王正刚的证言所证明的其两次向薄熙来请示涉案款项如何处理,并提议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同意其与薄谷开来商议具体如何处理,并就此事给薄谷开来打了电话,后其按薄谷开来的要求与赵东平具体联系办理转款事宜等主要情节与在案其他证人证言和书证均能够相互印证。
检方指控是否避重就轻?薄熙来是否还有更严重的经济问题?
薄熙来一案受到了社会普遍的关注,也有一些声音质疑,检方对薄熙来的指控是否避重就轻,薄熙来是否还有更严重的经济问题?对此济南市检察院进行了说明: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有一些薄熙来家人接受的财物没有认定为受贿犯罪,这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证据证明的规则来进行认证的,有一些接受的财物将根据中纪委调查期间认定的违规违纪所得依纪处理。
翻供为何没被采纳?
薄熙来在庭审过程中翻供备受关注。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被告人在法庭上,认不认罪并不影响法院最后的判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要重证据和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口供,如果其他证据充分照样可以判罪。”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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