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提高0.07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13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9月13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9月上旬以来,受中东局势动荡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9月6日,WTI原油期货价格升至每桶110.53美元,创2年多来的新高;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升至每桶116.61美元,创6个月以来的新高。近日国际市场油价虽然有所回落,但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仍比上一周期小幅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影响分析
历次油价调整一览
2013年9月13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90元和85元; |
2013年8月3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5元和225元; |
2013年7月19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25元和310元; |
2013年7月5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80元和75元; |
2013年6月21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00元和95元; |
2013年6月6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95元和90元; |
2013年5月9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95元; |
2013年4月25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95元和400元; |
2013年3月27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元和300元; |
2013年2月25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00元和290元; |
2012年11月16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元和300元; |
2012年9月1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0元和540元; |
2012年8月1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90元和370元; |
2012年7月11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20元和400元; |
2012年6月9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30元和510元; |
2012年5月1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 |
2012年3月2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600元; |
2012年2月8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00元; |
2011年10月9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
2011年4月7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
2011年2月2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
2010年12月22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
2010年10月26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
2010年6月1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
2010年4月14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
2009年11月09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
2009年9月3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 |
2009年9月1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
2009年7月28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
2009年6月3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 |
2009年6月1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 |
2009年3月25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 |
2009年1月14日 |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4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60元 |
2008年12月19日 |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降低2400元; |
2008年6月20日 |
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 上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1500元; |
2007年10月31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5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5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500元; |
2007年1月14日 |
下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20元;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90元; |
2006年5月24日 |
上调汽、柴、航空煤油每吨500元; |
2006年3月26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300元; |
2005年7月23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5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
2005年6月25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
2005年5月23日 |
降低汽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
2005年5月10日 |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
2005年3月23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全文
发改电[2013]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795和795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9195元和835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