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总项目20%涉及发改委等27个部门
强调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已取消项目
综合新华社电 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又迈出新步伐。昨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在前一阶段已经取消和下放两批共计13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76项,涉及发改委、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27个部门。
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本是政府推动工作任务得到落实的一种方法。但是,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把这些手段当成目的,热衷于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形式主义盛行,不仅没有产生预期效果,反而浪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甚至导致出现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
决定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的要求,继续从严从紧加快清理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进行;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对被取消的项目进行了详细分析:
评比项目:取消13项涉及8部门
其中有很多不应当由行政部门主导的评比项目,例如全国教育技术装备与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等。这些评比完全可以由相应的专业团体或者教师与学生来评选,不需要国家行政部门来主持。而全国民族文化旅游新兴十大品牌推介、全国体育标识评比等项目更像商业活动,本不应当由行政部门来主持。
达标项目:取消9项涉及6部门
这些达标项目并没有产生什么实际效果,比如部委主持的地理空间信息软件测评、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等。有些是行政部门系统内部本身应当做的工作,如税务总局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达标等。
表彰项目:取消49项占总数64%
过多的表彰往往会引导下级单位形成不重实际业绩而重表扬表彰的风气,容易形成“找锦旗、争锦旗、抢锦旗”的不正之风。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划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并且按照程序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本是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评比、达标、表彰只应是推动工作的辅助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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