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生
最近,知名企业家王石多次提到中国企业家的自省与自我更新,并高调倡导成立企业家救助基金。
从历史上看,从传统中国商人到近代企业家,他们并不缺乏互助精神,甚至在某些方面颇有创新。上世纪20年代,诞生于上海的马路商界联合会即是一种新型城市商业组织,其总数多达60余个,各马路商界联合会以上海各条马路商家店铺为基础单位,以中小商人为活动主体,以本马路商业街区为主要活动范围。他们纵联横合,互通声气,体现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之精神。
马路商联会风气之先
街道是城市的剧场,南京路作为上海商业街区的象征,是五四运动在上海的集中表现地。所以,南京路商联会的成立较其他各马路商联会的诞生更有代表性。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 6月5日,上海商人相继罢市,南京路为上海市第一商业街区,其罢市具有重大的表率作用。
南京路罢市最初几日,行人十分好奇,于是驻足观望,道路为之堵塞;6月4日及6日,公共租界工部局先后出示布告指出:界内治安,必须维持,成群结队,一概不准。商店排门关闭多时,驻足观望者越积越多,巡捕驱赶行人,秩序反而更加混乱。各店户组织了临时劝告队,并与各学校学生、童子军手执“维持秩序、切勿暴动”等白布小旗,劝告路人不要围观。
学生要求商铺罢市,工部局希望商户营业,处此夹缝中的南京路一带商号均感为难。于是,南京路约一百五十余户商铺,议定以商家内部理由继续罢市,将其前几日张贴的“不除卖国贼不开门”、“不除卖国贼不开市”等字样,转而变为“召盘、清理账目、闭歇”等语。
6月12日,在得到北洋政府将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三人免职的消息后,上海商人罢市结束。但历经此变以后,南京路各店同人,以向无商店联络之机关,偶遭事故,难通声气,颇感不便,奔相探询,又无所适从,从而萌发了组织团体的愿望。
时至7月份,工部局增加房捐,由12%调至14%,上海商民群起而反对。在看到五马路同芳居、河南路裕昌等店号都因为拒交房捐而被拍卖商品后,南京路商界中的坚定分子王才运、余华龙、王廉方等人增强了团结的意愿,均认为本路商铺急需建立组织。
在上海总商会朱葆三等人的调停下,各路商铺决定先行付捐,而后,工部局允许各马路组织联合团体。
于是,王才运、王廉方等人邀集组织讨论建立商联会的具体办法。9月20日,借用福源里报界联合会的会址,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并定名为南京路商界联合会,初定会所于大庆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俱乐部。
南京路商联会成立之前,虽然也有少数以马路、街区为单位而组成的商业社团,但均影响不大。由于南京路在上海的影响和号召力,所以,南京路商联会执各路商联会之牛耳,为上海独一无二之纯粹商人团体,而且,其办事人员皆为一时之选。南京路商联会的成立,开了马路商联会风气之先河,上海各路商联会相继成立。10月26日,各路商联会代表举行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成立大会。
发展与顿挫
北伐军到沪之后,1929年5月2日,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成立上海特别市商人团体整理委员会,解决上海商运组织问题。市党部执委会认为马路商界联合会不能继续存在,但以该会所努力之收回租界工作更须继续进行为由,准备将马路商会整合为上海特别市特别区(即租界区) 市民联合会。
对于改组一事,时任会长张子廉之语代表了当时商京路商联会的心声:世事虽变,而吾南京路商联会之人事不可不尽,目前之害已生,吾愿吾南京路商联会同人,宁缓将来之企图,勿背平时之本旨。
1930年11月2日及7日,上海特别市特别区市民联合会举行筹备会及成立会。南京路商联会隶属于上海市第一特区市民联合会第一区分会。从此,南京路商联会在名义上已不能公开活动,但其组织仍然存在。
由于资料短缺或其他原因,在以往相关论著中,多将1930年市民联合会的成立视为各马路商会全部消亡的时间,这其实是不准确的。以南京路商联会为例,其活动就持续到了1949年上海解放以前。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事发生后,租界沦陷,南京路商联会因不愿向伪方登记,会务停顿。1945年11月上海光复,孙文毅代表南京路商联会在上海市社会局填表登记,申请重新整理会务。12月,市社会局驳回请求,理由是本市有同业公会、有总商会,殊无以马路为单位另成组织之必要。
1946年2月,王廉方以会长身份再次函呈市社会局,略谓:本会成立迄今,具有悠久之历史,此次呈请登记,并非筹组之意,实系复员申请。
但不料又被社会局驳回:查该会系前租界时期之组织,核与现行商会法不符,令仍照前批办理。在上海市社会局没有备案,理论上就意味着没有正当的法人资格。但事实上,南京路商联会仍然在以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并且在与各方交涉的诸事件中,当时的国民党上海当局也并未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下面略举数例。
1945年11月,上海市警察局从事市容整顿,曾以节电为由准备拆除南京路霓虹灯广告,南京路商联会以团体名义函称:愿遵警局节电原则,停止使用,霓虹灯则请免拆除。此事经警局转函上海市公用局,官方均未有异议。
1948年11月,冠生园报告南京路商联会称:本月12日,冠生园饮食部有流亡学生十余人乱占座位,强行索食。之后,南京路商联会则函呈参议会:本市似宜早为预防,苟渗入不良分子,冒充流亡学生,如法炮制,为祸之大,将不堪设想。此议案经参议会呈转市政府, 均有所批。
究其原因:首先,上海官方及民众对于南京路的商业地位和文化价值均有习惯性认可,因此,上海各方势力对南京路商联会的默认也在情理之中;其次,南京路的会员商铺对本会赞誉有加,十分珍视并认同南京路商业地位及社区互助精神。
商联会的组织、会务及性质
在1919年11月制订的商会章程及组织规则中,南京路商联会明确提出以“团结团体、群策群力、维持公益、提倡国货”为宗旨,设有正副会长及正副评议长,并下设干事部与评议部分理会务。
会务基本属于会长负责制。南京路商联会历任7届会长全部为浙江人士,其中宁波籍5人。同乡关系仍影响着南京路商联会领导层的更替。
南京路商联会历年中对内工作主要有:南京路街区的治安、防盗、调查盗窃案件,如筹备特别巡逻、举办冬防均属此类,还有开办夜校、调解房屋纠纷、定期举行聚餐会、支持房客减租运动等。对外的工作则有对江浙兵灾善后捐款,慰劳国军,庆祝北伐成功,战争期间开办难民营,以及对淞沪教养院、上海联益善会等进行资助。
以南京路商联会为代表的马路商会的主要工作是围绕本街区的商业安全、促进会员商铺交流等内容展开的,共谋本路福利事业及商业道德之改进。相对而言,切实的政治诉求较少。
由此,马路商会的会员经常被时人讥讽为“马路政客”。但正如其会长王廉方所讲:夫商联会者,集合同路之铺户而成立,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之旨,今日所需要地方自治之基础,本会庶几乎近焉,与只图高远而不务实际者不可同日而语。
余论
在以往革命史范式的影响下,研究者将各马路的商联会理解为与上海商总联会相类似的中小资产阶级商会组织,部分地夸大了其政治意义,而忽略了其作为社区、邻里组织的性质。本文之所以将南京路商联会作为个案进行探讨,也正是考虑到马路商会中会员商民的生活、工作环境及日常交往,与其他组织形式的商会会员的确有较大差异。
美国学者顾德曼教授指出,新的团体形式,如以广大商人为基础的各马路商界联合会、劳工团体和政党发展为政治生活和社会动员的动力和中心,它们尽管没有淘汰同乡团体,但取代了同乡团体的地位。20世纪初年,上海移民居留时间变长,伴随着第二、三代移民的成长,城市整体认同加深,上海人群体的概念逐渐形成。移民对其聚居区的感情日深,对里弄、街区的认同感日深,并且随着如五四运动之类的特定契机,开始产生了跨同乡、跨行业的组织,如马路商会、房客联合会、市民联合会等,而这些组织或多或少都伴有着萌芽般的城市社区(街区)自治性质。
195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经历了全社会的政治动员,最终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一体化走向,社区作为概念与实体均消逝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语境中。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尤其是房地产业的商品化与市场化, 脱离单位附属性质而存在的商业化住宅社区重新开始出现,社区一词才又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知秋编辑,工作邮箱:zhouzhiqiu@wxj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