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北京、天津均上涨3.3%。与去年同期相比,8个省份涨幅扩大,河北、天津分别扩大2.1和1.3个百分点;3个省份涨幅缩小,海南、辽宁分别缩小0.5和0.2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天津涨幅扩大0.4个百分点;福建、海南持平;8个省份涨幅缩小,上海、江苏分别缩小0.5和0.3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7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北京、天津均上涨3.3%。与去年同期相比,8个省份涨幅扩大,河北、天津分别扩大2.1和1.3个百分点;3个省份涨幅缩小,海南、辽宁分别缩小0.5和0.2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天津涨幅扩大0.4个百分点;福建、海南持平;8个省份涨幅缩小,上海、江苏分别缩小0.5和0.3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