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 (300118)
早报记者 严晓蝶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300118)昨晚公告称,就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超日,002506)产品购销合同违约纠纷,分别向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于近日被上述两法院受理。
公告显示,因*ST超日至今未能支付与东方日升签订的两项产品购销合同的货款,构成违约。为此,东方日升向上述两法院请求判*ST超日支付两项合同的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35亿元,其中向浙江省宁海县法院请求支付东方日升货款及违约金合计2625.04万元,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请求支付东方日升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09亿元。此外,因*ST超日法人代表倪开禄、钟雪贤在此前签署担保书,东方日升并请求倪开禄、钟雪贤对上述货款和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2年度,东方日升对*ST超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其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8417.37万元。
另据东方日升披露的2013年上半年度报告显示,上半年营业收入8.91亿元,同比增长18.54%,净利润为3062.95万元,同比增长1924.63%。
东方日升于2013年8月5日开始停牌,停牌前收于7.0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