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俞立严
昨日,市住房保障局表示,崇明籍“的哥”可申请公租房,建议“的哥”所在公司进行单位整体包租,租金缴纳上有望获得一定优惠。
在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施菊萍和周卫杰提出尽快研究解决将崇明籍“的哥”纳入全市廉价公租房的建议。这一建议日前得到市住房保障局的答复,根据近一时期房源的供应计划,该局考虑在市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项目中,划出一部分适用适配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崇明籍出租车司机。
从2004年初,崇明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市区出租车公司就业,目前崇明出租车司机人数已达3.5万人,约占全市出租车司机总量的三分之一。80%的崇明出租车司机家庭基本以“随驾”为主,他们拖家带口来到市区,总人数超过8.6万人。随着房屋租金上涨,物价上升,出租车司机家庭在市区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在他们每月的账本中,房租要占据其月收入的1/3。
市住房保障局称,崇明出租车司机可纳入公租房范围。公租房在租金缴纳上有一定优惠;单位整体包租后,对较大套型的住房,可以按规定拆套安排本单位职工入住,更加灵活、经济。
市住房保障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崇明籍出租车司机,可以向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的住房保障机构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提出申请。该局拟会同市交港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以便更好地将崇明籍出租车司机纳入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司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就需,自行选择合适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
同时,根据近一时期房源的供应计划,该局还表示,可考虑在市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项目中,划出一部分适用适配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崇明籍出租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