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政府将放权网络音乐、网游内容审核,交由企业自审。文化部日前出台《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来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和管理责任将更多地“放权”交由企业承担,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对拟上网运营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
《办法》规定,在内容审核交由企业自己承担后,网络文化经营单位须建立内容审核制度,通过做实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提升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企业服务和后续监管,来确保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合法性。另外,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工作,由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实施。内容审核人员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各企业参与培训的人数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工作也可交由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承办。
值得关注的是,文化部计划首先将网络音乐、移动游戏行业的审查备案工作交由企业自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扩大自审范围,逐步减少政府审查事项,降低审查层级,提高工作效率。
据了解,在网络音乐和网络游戏行业兴起的时候,其内容审核一直是文化部的监管重点,特别是进口网络音乐和网游产品内容,都须报文化部审查备案。比如在2009年,文化部就曾下发过“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强调网络音乐搜索向网民提供的结果,应是经过文化部审查、其他合法单位提供的合法产品,不得提供非法单位的非法产品。这其中,百度等网络就属于监管对象。虽然审查是出于知识产权保护、遏制盗版、保护青少年和避免色情暴力内容出现,但也颇受业内争议,比如对于网游内容审查,就有声音认为,网络游戏内容审查还不如分级审查管理来得妥当。
而针对此次内容审核放权,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解读为,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对于海量的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与传播,单纯依靠传统的以主管部门为主的事先审核方式已无法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趋势下,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强化企业自主审核判断能力,寓监管于服务,已成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双赢选择。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放权”有利于释放企业活力,但交由企业自审后,如何确保内容监管将是一大考验。对此,《办法》强调,企业要保障内容审核人员的独立表达权,对于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出现重大审核失误的,将注销其资格证书。
据了解,《办法》将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目前,文化部正在组织编写网络文化管理培训教材,指导制定《网络音乐内容审核工作指引》、《网络游戏内容审核工作指引》等操作性手册,建立培训师资库和题库,为各地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工作及管理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原标题:网络文化内容放权企业自审 网游和网络音乐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