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监局对聊城鲁西化工“7·27”火灾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据初步分析,火灾系设备、管道及原材料内残余金属等杂质较多,造成化学反应引发问题。
7月27日16时45分左右,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的萃取塔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该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
7月25日,该企业双氧水装置开始投料试生产,装置运行平稳,27日12时05分,萃取塔开始分出双氧水,浓度为27%。27日16时45分左右(累计运行约29小时),中控室操作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发现萃取塔附属萃余液分离器位置先有火光、后有浓烟冒出,部分操作人员前往现场,发现萃余液分离器部位起火,火势随萃余液(油质可燃物)泄漏增大,并伴有爆鸣声。
企业和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扑救火灾,27日20时左右,火势得到控制,28日3时36分,火灾被全部扑灭。经环保部门检测,事故现场大气和周边水体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和水体污染。
经初步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建双氧水装置虽经过常规酸洗钝化处理,但设备、管道系统及原材料内残余金属等杂质仍较多,造成化学反应引发火灾。(记者 李璇)
(原标题:聊城火灾事故分析 系设备管道杂质多造成化学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