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8月20日电 香港一名宅男用气枪射伤2名途人,承认无牌管有枪械等共3项罪名,昨日被判囚2年。
被告曾仲繁(26岁)约两岁时来港定居,但学业上未能适应,加上父母在其11岁时离异,令其自我价值偏低,不懂社交,成为“宅男”。被告于案发时无业,2003年因在学校打架而留案底,曾因情绪病求医。辩方称被告无心伤人,当日击中女事主后大感震惊,原已打算弃掉枪械。
法官指被告因一时贪玩而令途人遭受无妄之灾,行为自私,必须严惩,但考虑被告愿意赔偿及有悔意,酌情轻判。被告须对男童赔偿1000港元,而女事主则因选择向被告作民事索偿,不获法庭下令赔偿。
被告承认罔顾他人安全发射枪械、发射枪械并可能危害他人,以及无牌管有枪械共3罪。今年1月28日晚上,9岁事主蔡永杰与其兄在天水围某停车场平台玩耍时,忽然听到两下“啪”声,随即额头流血,医院证实他有一条0.5厘米长裂伤。
同月31日晚,女事主蔡场星在该巴士站下车后突然左边肩膀流血及留有细洞,翌日她被转介至医院做手术,医生在其皮下约2.5厘米深处取出一粒铅制子弹。医生指若非肋骨挡住子弹,可能会伤及其肺部及大血管。两名事主均无永久伤害。
今年2月5日,警方在被告所住的恒健楼梯间发现多粒气枪子弹及被告家的电费单,其后在被告寓所搜出两支长枪、两支短枪及534粒金属子弹等。被告警诫下承认在网上讨论区购得价值2300港元、射程约70米的长枪。(陈典)
(原标题:香港一宅男气枪射途人判囚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