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8月16日电(记者 裴闯 李寒芳)台湾嘉义县县长张花冠被控在民意代表任内收受厂商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嘉义地检署16日依涉嫌贪污起诉张花冠,并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
起诉书指出,张花冠在民意代表任内,因嘉义县向台行政主管机构申请“大埔美香草药草生物科技园区”BOT开发案,收受厂商潘忠豪3000万元贿款。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昭廷表示,这笔巨款是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由潘忠豪以现金2100万元、500万元支票(1张)、100万元支票(4张),分6次行贿。
陈昭廷指出,张花冠为了掩饰或隐匿这笔不法所得,先通过他人的账户兑现后,再指示不知情的助理以小额现金方式提领,以规避当时金融机构规定的通报限额。
检方指出,张花冠利用职权及实质影响力,从中受贿、洗钱,到案后仍饰词否认、供词避重就轻,显无悔意,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陈昭廷表示,同案被告厂商潘忠豪涉及的罪嫌部分,因涉及管辖权问题,将呈请移转台中地检署继续侦办。
(原标题:台湾嘉义县长张花冠涉贪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