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紧紧围绕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确立的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善监控规则,健全监控机制,拓宽监管范围,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动态监控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广西实际,基本建立起了“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基本实现了动态监控日常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厅监控预算单位疑似违规支付预警657笔,金额27.65亿元。经核实,纠正违规支付179笔,金额1856万元。
二是“三公经费”动态监控工作率先启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为抓手,完善了预警规则设置,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中新增了“三公”经费预警规则,在全国率先启动“三公”经费动态监控工作,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上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在实时监控预算单位提交的“三公”等经费资金支付申请时,共发现疑似违规支付434笔,涉及金额965.47万元。
三是动态监控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设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三公”经费、特定银行账户、违规提取现金、内部制衡、代理银行、归垫资金等9大类35条预警规则,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涵盖了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所有环节,扩大了监控范围,增设了预警事项,提高了预警标准,形成了一道完整的防控链条,真正起到了事前、事中监控的效果,有效地预防了违规行为的发生,构筑了国库资金安全运行的最后一道屏障,如上半年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阻止预算单位向基本账户划转资金53笔,金额1573万元。
四是动态监控规则逐步完善。自治区财政厅以监控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为重点,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预警规则、操作规程等制度体系。修订了《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制定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操作规程》、《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财政内部联动监控格局初步构建。6月7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联席会议,通报了2013年以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会议着重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扩大动态监控范围、统一基础信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并落实了工作职责,形成了推动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内部联动机制。
六是动态监控报告的作用日益凸显。自治区财政厅在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挖掘根源、提出对策、反馈情况、形成报告,及时为厅领导提供监管信息作为决策参考,为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促进财政监管奠定了基础。
七是动态监控的研究逐步深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广西预算会计研究会实施了《构建地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实践与思考》的课题研究,主要以广西为例,围绕构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重点探讨和研究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基本理论、内涵、功能,分析研究目前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构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思路与对策,力求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办法。
(原标题:广西财政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