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A,000563)昨日收盘后发布了关于裕丰公司信托贷款项目相关问题处置进展情况的公告称,截至目前,陕国投对上述贷款信托计划所出现的问题,分别采取了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资产和受让信托收益权的方式。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4月11日和7月25日,陕国投分别发行了“陕国投·裕丰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和“陕国投·裕丰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合计募集5.7亿元向裕丰公司提供信托贷款,其中,“一期项目”7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18%;“二期项目”5亿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16.2%。
此后,裕丰公司依合同约定按季支付了一、二期项目部分利息。但自2012年底开始出现延期付息,陕国投对此采取措施督促其及时付息还款。
据陕国投对裕丰公司贷款项目相关问题处置进展情况公告,陕国投作为信托受托人,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对借款人裕丰公司以及相关抵押人、保证人依法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偿付借款人应偿付的信托贷款本金5.7亿元及利息;加倍支付截至实际偿付日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截至实际偿付日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此外,陕国投以自有资金给裕丰公司提供的2300万元贷款亦逾期,本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查封资产。
西安市中院受理了该执行申请。西安市中院于8月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于8月9日完成了对被执行人原提供抵(质)押担保资产等的查封。
与此同时,陕国投公告称,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配置信托计划方式,先后用7290万元、5.25亿元自有资金分别受让了裕丰公司信托贷款一期和二期项目受益权。陕国投享有该信托受益权所对应的所有权益,原信托受益人不再享有上述信托项目受益权。
市场人士称,陕国投此举其实就是对原信托计划受益人信托收益做了刚性兑付。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尽管国内并没有法律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业内对刚性兑付亦有较大争议,但这在信托业目前仍是一个常见手段。
陕国投表示,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处置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准确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