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ST九龙,600555,以下简称“九龙山”)原控股股东李勤夫与海航系就九龙山股权转让纠纷一事有了新的进展,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海航系需向李勤夫控制的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九龙山”)支付5.34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并支付1000万元的违约金。
此前,2011年3月,九龙山发布公告称,李勤夫通过旗下控制的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编注:李勤夫间接全资持有)、平湖九龙山(编注:李勤夫持有78.62%股权)和OCEAN GARGEN HOLDINGS LTD(编注:李勤夫间接全资持有)向海航系转让了九龙山29.9%的股权,合计金额为16.53亿元。
此后,就股权转让款是否付清一事,九龙山和海航系双方各执一词。李勤夫方一直称海航方面未足额付清,并于2012年7月上诉至上海市一中院,上海市一中院于2012年7月23日立案受理。此后,海航系的海航置业、大新华实业、海航集团提起反诉,上海市一中院合并审理。
此后,李勤夫2012年12月通过上市公司九龙山发布公告称,海航系支付了8.59亿元股权转让款,尚有约7.94亿元的股权转让款未付清。
历经一年多时间,上海市一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海航置业支付平湖九龙山股权转让款34920.1265万元、违约金500万元;大新华实业支付平湖九龙山股权转让款18500万元、违约金500万元。
上海市一中院认定,海航置业和大新华实业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海航集团对海航置业和大新华实业支付转让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海航置业、大新华实业、海航集团的反诉请求。该案的案件受理费276.2806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2.5894万元,均由海航置业、大新华实业、海航集团共同负担。
在一审判决后,还未知晓海航系是否拟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输了官司,但海航系组建的九龙山董事会之前已被上海证监局认定为目前九龙山的合法董事会。
昨日,九龙山微涨0.38%,收于2.6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