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10日电(记者 廖飞)小村也有自己的律师,矛盾解决走上法治途径。记者近日从三水区大塘镇了解到,在法律入村居行动下,大塘镇政府积极完善基层法律配套,为辖区内每个村聘请驻村律师,通过多方努力,有效将基层出现的矛盾从原来无章可循,“信访不信法”向依法依规,“信法不信访”转变。
鱼塘纠纷开启基层法治探索
大塘镇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北部,全镇总面积98.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万人,外来人口2万人。如珠三角其他地区一样,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辖区内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呈上升势头,农村基层问题越来越多。
2009年,一片鱼塘的出租打破了永平村的宁静。
“镇政府将鱼塘卖了钱不给村民知道!”年初,永平村委会将村里的一片池塘以每年16万的价格承包给外人经营,随后,类似的传言就在鱼塘所在的东社、南社、西社三个村民小组中传开。
由于池塘地处于三个村民小组中间,为了分红,三个小组的村民闹开了锅,几百个人围着镇政府干部要求分红归自己小组。
面对村民激愤的诉求,村干部头大如斗,“鱼塘到底归哪个小组村里并不清楚,几次找村民要产权证也无果,他们根本不跟你坐下来谈”。多次组织协商调解无果,村民反而变本加厉的冲击镇政府要求赶紧“给个说法”。
对于村民来说,“人治”就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当时的想法就是,政府说了算,他说划给我们多少就多少,其他村民小组闹,我们不闹那我们就吃亏了。”村民黄海通如此回忆。在少部分人的煽动和组织下,一些村民还多次到区政府和省政府闹起了上访。
鱼塘归属涉及时间长、范围广,确权困难,如果仍是一味由着村民“一闹二打三上访”,矛盾始终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在此背景下,镇政府开始尝试将事情纳入法律轨道:镇政府一方面向国土部门申请确权;一方面为村民申请法律援助,为每个村都聘请了律师。
“村民不会写状纸的,律师和镇法律援助站帮忙写。觉得有疑问的,我们把相关法律条例、类似案例找出来告诉他们。” 大塘镇书记邓仲怡介绍,通过多方面努力,村民最终接受了“法治”解决途径,2012年,经过广东省高院判决,这起村里纠纷也最终得到解决,而在此期间,上访、围攻政府等激烈的冲突再也没有发生。
小镇大状解基层矛盾
永平村问题的解决给镇里面开启了新的思路。2011年,配合佛山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塘开始全面部署开展律师服务村居工作。
邓仲怡表示,大塘一方面积极协调基层法律机构积极介入,让维稳办、司法所多用法律教育、指引村民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通过镇财政配套,给每个村委会请来专业的律师,为村民担当“私人法律顾问”。
广东浩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蔡敏仪每月10号左右都要到自己的驻村了解一下情况,村里召开的村民大会也时常邀请她列席,而在平时,村民也市场通过手机“热线”向蔡敏仪咨询计划生育、用工务工、家庭财产处置等各种问题。在大塘,驻村律师奔走于田间地头,通过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诉讼代理等方式,将原本难断的“家务事”纳入了法律的规章中。
除了为村民断家务事,村委遇上的难题也由驻村律师解决。黄国新是大塘村委会的驻村律师,这段时间他正在为村集体铺位设计招投标方案。
年初,大塘村委位于村头的部分铺位到期,考虑到经济发展因素,村委会打算将租金上涨五成,然而部分租铺的村民不乐意了,既不愿意涨租金也不愿意推铺位,双方一致僵持不下。铺位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租金没收回,其他村民的分红就受到影响,矛盾慢慢累积,村委会干部也常被两边的村民念叨。
进退两难之间,村干部请来了“黄大状”帮忙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黄国新建议村委引入招投标程序,“到期铺位招投标,公开公正,价高者得,村委会,村民都不吃亏。”
“有事找大状”成为村民解决问题的第一选择。“以前有问题村民都是跑来闹,现在有问题先打电话给 大状 ,他说的话村民都听得进去”,村委罗大哥对记者表示。
谈起近2年的驻村律师经历,广东浩淼律师事务所的蔡敏仪感触良多,从开始的疏远到现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村民“私家大状”,她认为关键在于坚持用专业、负责的法律知识说话。“驻村律师跟村民和村委会都没有利害关系,相当于一个客观的第三方,村民比较容易接受我们的意见。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对村民的问题多以案例解释,对政府工作人员多摆法律。”
制度保证夯实村镇法治地基
“通过法律入村居这一举措,基层矛盾基本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得到解决,有事先找律师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村干部及村民内心。”据大塘镇综治办主任杨少佳介绍,在法律入村居建设的两年时间内,大塘镇赴省赴京上访次数从每年近5起到现在的0起,与之相对的,镇司法所调解、援助的矛盾则由以往的每年不到30宗上升到现在的120宗。
“这笔账算下来还是很值的。” 邓仲怡表示,聘请律师每年要花费近十万,加上司法所、维稳办法律援助等工作量的增加,看起来是花费更多,但是另一方面,维稳工作的大幅下降以及基层管理部门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推进,从大帐上来看,“花的很值”。
以前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靠政府"扑火",用的是行政手段和思维。现在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和资源,运用法律的手段,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也使基层村居工作透明而顺畅,解决了"人治"可能留下的后遗症。三水区信访局副局长马俊伟表示,法律入村居,更大的意义在于让法律“润物细无声”。
对于法律入村居,关键是要在基层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
很多村民要不就是不懂法,要不就是懂一点法,但是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不知道,甚至是知道要走法律程序,但是发现法律程序太复杂。法律道路走不通,最后还是回到“一闹二打三上访”的老路上来,邓仲怡介绍。
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发挥驻村律师的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完善基层法律配套: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利用律所、基层司法所、村委会等资源,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二是配套法律服务,以往村民不愿意诉诸法律途径,关键在于法律关节多,要求村民“抓笔写起诉书”不现实,要让基层司法所和对口律所免费为村民提供配套法律服务;三是加强与地方法庭沟通,转变思想,降低案件受理门槛,“将村民们的鸡毛蒜皮也管起来”;四是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对于违法违规的事情也要敢于处理。(完)
(原标题:从信访到信法 佛山三水的法律入村居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