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其中六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另外,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及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明治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而免除处罚。 (李夏同/图)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7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68亿元。
发改委开展奶粉企业反垄断调查 6家企业被处罚
发改委公告称,从2013年3月开始,根据举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反价格垄断调查。证据材料显示,涉案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
发改委表示,这些措施和手段均具有惩罚性和约束性,一旦下游经营者不按照涉案企业规定的价格或限定的最低价格进行销售,就会遭到惩罚。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事实上达成并实施了销售乳粉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据发改委公布的处罚措施,此次涉及垄断的共九家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其中六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根据调查情况不同分别处以从营业额3%至营业额6%的罚款,罚款金额总计6.6873亿元。
同时,发改委表示,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及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明治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免除处罚。
部分企业知法犯法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发改委披露,从5月份开始,发改委价监局共派出26个调查小组,300多人次陆续到相关企业正式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的企业明确告知员工价格操纵违反《反垄断法》,但在经营活动中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实施纵向价格垄断。
发改委针对乳企的反垄断处罚落地事实上已在各企业预期之中。据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早在7月3日,多家乳企证实正在接受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随后,惠氏、贝因美、美素佳儿、多美滋等企业纷纷宣布降价,降价幅度从5%到20%不等。
对于发改委的反垄断大棒,业界解读不一。有业内人士认为发改委是为拯救国产奶粉而整顿格局,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洋奶粉降价未必利好国产奶粉,反而会挤压国内奶粉市场份额。
纵向垄断处罚已有先例
事实上,中国对于“纵向垄断协议”此前已经有了执法案例。
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2013年1月中旬,发改委对于茅台和五粮液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这两家酒企因为要求经销商“限价”销售商品,而遭到发改委的反垄断处罚。
而就在8月1日,据南方周末网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涉纵向垄断,被判赔偿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
新华网引述反垄断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王晓晔观点表示,发展改革委对6家乳企罚款额之大是“创纪录、破天荒的”。这次处罚,加上今年以来发改委查处的三星、茅台和五粮液等企业价格垄断大案表明,我国反垄断机关对价格垄断不法行为查处力度在加大,对其他行业和企业是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