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台州中院”)开庭审理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叶际仁涉嫌滥用职权一案。
10年前的2003年,被媒体称作温州最大国企的温州菜篮子集团公司(下称“温州菜篮子集团”)获政府批准改制,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温州菜篮子公司”)成立,由集团职工控股。该公司渗透到集团的主营业务中,获利颇丰,并取代集团成为温州新建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设主体和用地主体,无偿取得该蔬菜批发市场的划拨土地。
2010年起,为拉动投资,温州着力整合国有资产,组建国企集团,温州菜篮子集团的改制问题被“翻炒”,原十多名高管以贪污等多项罪名获刑。叶际仁由此被牵出,于2011年3月被“双规”,次年6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公诉人指控叶际仁在担任温州分管副市长期间擅自同意改变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内容,导致民营企业温州菜篮子公司无偿拿地,国家受损,涉嫌滥用职权罪。
7月10日的庭审中,叶际仁全盘翻供,并详述自己在“双规”期间遭受诸如“不让睡觉”、“腿部被踢打”等刑讯逼供。值得注意的是,检方的起诉意见书中还有涉及金额17.9681万元的受贿指控,但起诉时却予以撤销。
叶际仁案存在着如“划拨土地给私营企业是否违法”等诸多争议。其背景,是中国民营经济发源地温州近年来国进民退的经济发展大势。
祸起土地划拨
1953年出生的叶际仁,2003年5月至2010年3月担任温州市副市长,2010年3月起任温州市人大副主任。
10年前的一次政府专题会议,埋下了叶际仁人生路途的致命“地雷”。
2003年11月14日上午,温州市经贸委批复同意成立温州菜篮子公司,由温州菜篮子集团参股20%,集团内部职工参股80%。当日下午,叶际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几项拆迁安置工作,其中一项涉及温州菜篮子集团。
据当日下午的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决定将“温州菜篮子集团和所属的外迁企业集中安置在瓯海区娄桥镇,并与规划中的市重点建设项目蔬菜批发市场一并规划,建设规模约800亩至1000亩”。当时叶际仁担任温州市副市长,分管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
会后不久,温州菜篮子集团总经理应国权向参与该会的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提出,把“蔬菜批发市场”项目的用地主体改为温州菜篮子公司。
此后,温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先后通过了温州菜篮子公司的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用地预审初审等建设温州蔬菜批发市场的上报审批程序。
叶际仁的起诉书称,2004年11月,由于叶际仁的签字批示,致使温州市国土局通过了用地预审初审,并上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预审。
拿地的过程扑朔迷离,当初还试图采取过有偿出让形式。温州市国土局《关于挂牌出让位于娄桥镇玕西村、古岸头村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2005】24号文)显示,“温州菜篮子公司在项目上报过程中,没有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用地预审,现要求以‘招拍挂’的形式参与竞投”。冯鸣和叶际仁均对这种形式签字同意。
应国权的判决书显示,2004年初应国权指示公司人员游说、贿赂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员。2005年4月28日,省国土厅向温州菜篮子公司回复预审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及要求,原则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
2005年10月,叶际仁在相关的《温州市建设用地审查意见表》上签字同意上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用地最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2006年1月,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向温州菜篮子公司发放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公司获得位于瓯海区娄桥镇两个地块,面积325亩。
2006年10月,温州市国土局向市政府上报相关请示,反映一期供地给温州菜篮子公司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请示是否继续供地。叶际仁没有提出纠正意见。
公诉方台州市检察院认为,温州菜篮子公司乃私人出资设立的民营企业,不具备划拨主体资格。而正是这个“划拨”导致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经评估,温州菜篮子公司获得的325亩土地,价值19738.8万元人民币,扣除已缴纳的土地征用款5265.3万元以及温州菜篮子集团所持的20%国有股份,叶际仁给国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1578.8万元,涉嫌“滥用职权罪”。
2011年3月,叶际仁被浙江省纪委“双规”。次年5月被移送司法机关,6月被逮捕,8月被审查起诉。
此前的2010年底,温州菜篮子集团16名高管已被立案调查。2012年5月,温州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总经理应国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15人分获相应刑罚。2012年12月,浙江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此外,冯鸣、汤颐和(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原副处长)也以滥用职权、受贿等罪获刑。
案件涉及的划拨土地于2009年被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收回。2010年2月,温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收回温州菜篮子公司土地,并划拨给温州菜篮子集团。
争议用地主体变更
叶际仁案的缘起是温州菜篮子集团改制,而改制曾获得政府的批准。
1998年,温州市蔬菜公司、市食品公司、市肉联厂联合组建温州菜篮子集团,当时有2000多名职工,蔬菜年成交量占市区供应量的98%,是温州人名符其实的“菜篮子”。在民营经济占主体的温州,温州菜篮子集团地位显赫,被媒体称为“温州最大国企”。
2003年,温州菜篮子集团上报给温州市政府一份《关于菜篮子集团分步改制的请示》,称温州旧城改造须新建农贸批发市场,投资主体须多元化。改制的第一步即成立温州菜篮子公司,并规定了职工股与国有股的比例;第二步,利用2年时间运作,启动对集团的整体改制,对集团下属企业率先进行改制改革。温州市经贸委对分步改制的第一步予以批复,同意相关股权分配方案。
改制后,应国权等温州菜篮子集团高管将温州菜篮子公司的业务逐步渗透到集团中。应国权等人的判决书显示,2005年底,温州菜篮子集团管理层将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集团参股48%,下称“温州肉联公司”)的白肉运输业务剥离出来,转至温州菜篮子安通运输有限公司(由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控股75%,下称“温州安通公司”)。
白肉运输业务使得温州安通公司运营良好、收益丰厚,应国权等人的判决书显示,2006年3月到2010年11月,安通公司实现净利润2039.92万元。温州菜篮子公司又参股温州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取代温州肉联公司经营的温州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业务。
专注于公益型国企领域改制问题的王磊律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近年来国家为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把城市基础建设开放,允许民营企业投资。
从事农产品批发的商贸国企改制屡有成功案例。公开资料显示,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就由苏州市蔬菜集团下属原南环桥市场改制而来,2000年左右启动改制,与温州菜篮子集团一样经历了股份制、自筹资金、整体搬迁的过程。从2003年开始至今,其国有资本已全部退出。2008年年度交易额在全国十大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中位列第三名,目前已被核准列入拟上市公司行列。上海曹安菜篮子股份有限公司也由一市场发展而来,目前占全市交易量的1/4,还在浙江投资建设了农产品市场。
“这些企业投资和经营的项目性质是公益性的,所以其土地性质也有很多是划拨的,这一现象不足为奇。”王磊告诉记者。
在山东聊城,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由原聊城水务集团部分资产改制而来,被海南一家民营企业进入控股55%。“原聊城水务集团的土地是划拨性质的,改制后,聊城润达水业公司的土地自然也是划拨的。”王磊说,山东济南、河南郑州也有类似的案例。
“公益性项目由谁干,是不要紧的。政府应该做的是放开经营、多头竞争,在保证其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的同时不使企业利润过高。”
叶际仁的辩护律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叶案发后,温州市政府收回了温州菜篮子公司使用的蔬菜批发市场划拨土地,然后再划拨给温州菜篮子集团,由此过程可以看出温州蔬菜批发市场是公益性的用途,“所以无论划拨给什么用地主体,都是政府可控的,土地不会损失。”
温州式国进民退
“但是,应国权的改制很难说是成功的。”温州知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应国权家族把持企业的决策经营,独断专行,逐利过甚,集团整体改制迟迟不予推进,企业内部分配不均。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05年,就有知情网友发帖举报应国权等人的“贪污”行为,2006年,更有温州菜篮子集团内部职工在网上实名举报菜篮子集团管理层“集体腐败”。
彼时,温州市整体发展状况以及应对思路也发生了改变。
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温州市人均GDP在浙江排名倒数第三,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指数甚至位列倒数第一。2010年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仅为930亿元,投资率只有34.1%,而浙江省是46.6%,全国平均水平是55%。
2010年10月,温州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组建若干较大规模的政府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国资的独特优势和放大作用,有效增加政府投资,带动温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10年12月,温州60家国企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合并重组成立十大国资营运公司全部亮相。十大国资集团中有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公司(简称现代投资集团),该集团装入了12家相关领域内的国企,温州菜篮子集团是其中之一。
“民企的投机性,加上2009年爆发的民间借贷危机,当时的温州主政领导不信任民企,应国权则对组建现代投资集团态度冷淡,而他也就在那个时候出事了。”温州市知情人士称。
温州的社会投资在政府强力主导下渐显成效。2012年底,为筹建温州市域铁路S1线,温州轨道交通建设集团大胆创新,向全社会筹集首期资金。2013年上半年,温州限额以上工业投资增幅居浙江省首位。
“对菜篮子集团的大放大收的过程本身,是温州发展思路的一个侧影。”温州知情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