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函〔2013〕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适应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进一步促进社会工作师更新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引领带动全国各地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开展,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联合举办全国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宏观形势;
(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与伦理规范;
(三)社会工作实务模式;
(四)社会工作实务方法与技巧;
(五)社会工作服务服务机构管理。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人员: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不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并在相关单位从事社会工作的高级服务与管理人员5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于2013年9月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附件2)分别传真至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和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研修时间:研修班定于2013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在重庆举办。9月11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重庆市重科逸居酒店(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东门,电话:023-65028888、 65026688)。
四、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过民政部在深圳、上海举办的社会工作师实践能力培养高级研修班和在重庆举办的西部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本期研修班。
(二)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研修课程,每人撰写1篇相关的论文或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在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计入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
(四)参加研修人员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到时请提交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附件:1.全国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全国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民政部办公厅
2013年8月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联系人:蒋小蓉
电 话:023-86968763 13896188691
传 真:023-86968872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联系人:万敏 齐从鹏
电 话:010-58123370 58123510
传 真:010-58123362
(原标题: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