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6日讯 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诉中禁令”听证会。双方代理律师现场列出多份证据,对是否实行“诉中禁令”各执一词。听证会持续了近4个小时,但最终并未公布结果。
当天的听证焦点为“涉案广告是否为加多宝公司发布”,“加多宝公司是否涉嫌做虚假广告”,以及采不采取保全措施对原告、被告所造成的损失等方面。
在法庭现场,加多宝拿出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AC尼尔森的调查数据佐证。这些数据显示,如果以罐为单位统计,加多宝公司销售红罐凉茶凉茶应该是94.92%,大大高于72.96%,“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属于保守性的宣传,并不构成虚假广告。
对此,广药王老吉代理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指出,根据凉茶行业的销售习惯,凉茶保质期是两年,从生产到终端销售需要130多天的周期,换言之,加多宝公司在数据统计期间:2012年1-9月份,前四个半月是销售王老吉品牌凉茶,而后四个半月由于有上市周期的影响,仍是销售冠以“王老吉”品牌的库存凉茶。因此,不存在“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温旭律师称,加多宝公司在电视、网络等处发布含有“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等广告语,属于虚假不实宣传,该广告把原本附着在王老吉品牌上的无形资产转移到加多宝身上,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给广药和王老吉方面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请求法院支持申请人的全部申请事项,尽快作出“诉中禁令”。
加多宝代理律师对此回应称,广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是由加多宝公司发布,即不能证明加多宝公司是广告主,因此,本案不能成立。
加多宝代理律师说,只有广告主才能对涉案广告承担全部责任,只有广告主才能决定广告是否发布,以及广告发布形势和内容、范围,即使广东加多宝公司,因广告而受益,也不能对广告所承担的责任强加到加多宝身上。
广药方面回应称,“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我们都认为是广东加多宝公司所为,因为在产品上、包装上它打出了“全国销量遥遥领先”这样的字眼,下面署名的生产商为广东加多宝。广药代理律师还指出,如果加多宝公司不承认是广告主,应该由加多宝当庭举证。
此外,加多宝方面表示,2012年1-9月期间,不管印的是王老吉还是加多宝品牌,其产品实际均由加多宝公司生产,广告内容是客观事实。因此,加多宝方面强调,执行“诉中禁令”将给加多宝公司带来巨额损失,法院应驳回广药有关“诉中禁令”的申请。
若法院支持广药本次“诉中禁令”申请,加多宝将面临撤销涉案广告的全国投放。而这也是加多宝第二次面临“诉中禁令”。今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广告语下达诉中禁令。
本月初加多宝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今年1月份的“诉中禁令”已经造成公司直接损失达10亿元以上,如果再次被实施“诉中禁令”,则今年的累积直接损失将在20亿元以上。
诉中禁令名词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中禁令是指在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紧迫情况下,人民法院才有可能根据原告的申请,责令被告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临时行为保全措施。(黎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