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7月份以来,湖南省经历了1951年以来同期最长的无雨期,全省14个市州107个县市区受旱,衡阳、邵阳、娄底、怀化、湘西、郴州等地出现较大旱情。为帮助各地抗旱救灾,省财政厅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强化措施,积极应对,全力支持全省各地抗旱救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启动应急机制。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当前抗旱工作批示精神下达及省防指召开全省抗旱工作会议后,省财政厅及时召集相关处室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并第一时间启动抗旱救灾应急机制。湖南省财政厅于7月30日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当前全省财政系统抗旱救灾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抗旱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二是深入一线察看旱情,全面掌握灾情。省财政厅抗旱专题会议决定,由郭秀宏副厅长、欧阳煌副厅长分别带队,第一时间赶赴衡阳、湘潭、株洲、娄底、邵阳等重灾区,实地查看灾情,准确掌握旱情第一手资料,积极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三是及时下拨资金,全力抗旱救灾。针对往年旱灾多发的省情,今年4月份,省财政厅提早谋划应对可能出现的旱情,拨付1.16亿元特大抗旱补助费,用于支持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以及抗旱应急设施建设。此次灾情发生后,省财政厅双休日加班加点,及时研究追加安排抗旱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旱区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抗旱设施设备采购及运行维护、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切实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与农业生产灌溉需要。各地财政部门紧急行动,及时筹措下拨资金,如,衡阳县县乡两级政府共投入950万元用于抗旱,永兴县累计投入抗旱救灾资金1000余万元,湘西州各级共投入抗旱资金3817万元,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紧急下拨抗旱救灾资金261万元。
四是加强抗旱资金监管,提高抗旱效能。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抗旱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健全资金监管体系,不得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四是认真编制设备采购方案,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各县须按照省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