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北京、河北分别上涨3.5%和3.1%。11个省份涨幅同比均回落,海南、广东分别回落1.7和1.4个百分点。与一季度相比,4个省份涨幅提高,海南、江苏均提高0.2个百分点;山东、上海、广东3个省份持平;4个省份涨幅回落,北京、辽宁均回落0.3个百分点。
上半年,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北京、河北分别上涨3.5%和3.1%。11个省份涨幅同比均回落,海南、广东分别回落1.7和1.4个百分点。与一季度相比,4个省份涨幅提高,海南、江苏均提高0.2个百分点;山东、上海、广东3个省份持平;4个省份涨幅回落,北京、辽宁均回落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