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网今日发布消息称,今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法院提交了署名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海淀法院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梦鸽申请公审儿子 李家顾问:李家被妖魔化 各种低端伎俩
(原标题:梦鸽今日向法院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案被当场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