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7月26日电(记者 吴燕婷 冯璐 王凯蕾)束缚中国农村信用社多年的贷款利率2.3倍上限终获松绑。业内分析认为,农信社利率市场化可望大大压缩农村高利贷生存空间,继而促进“三农”贷款规范化、缓解农村金融“贫血”局面。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在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下限的同时,对农信社的贷款利率也不再设立上限。
央行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从内部条件看,自农信社改革以来,其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贷款定价机制不断完善,定价行为趋于理性;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农村信用社实际贷款利率极少触及上限,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后,涉农贷款利率不会大幅提高。
来自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显示,从2002年末到2012年末,农信社不良贷款率由四级分类的36.9%降至五级分类的4.7%;92.1%的机构已全部消化历年挂账亏损;2004年以来连续9年盈利。
“农业本来就是 靠天吃饭 ,风险高,如果没有相对应的高收益,金融机构的放款意愿肯定不高。如今,利率上限放开可以让农信社有更大的业务拓展空间。”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县南盛镇农信社负责人严先生对记者表示。
“利率新政落地前,农信社实行2.3倍的利率上限,一年期贷款利率最多只能上浮至13.8%,这一标准远低于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长城证券银行分析师黄飙介绍说,农信社资产占全行业比重约在6%,上限取消后农信社对当地小型客户资金供给有望加强。
广东梅州一位长期活跃在农村信贷第一线的信贷员告诉记者,新政利于农村信用社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自主定价,这将大大提高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意愿。
从全球来看,大部分地区“三农”和小微贷利率都超过了当地政策基准利率的四倍上限。兴业银行发布研报表示,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够,会使得金融机构缺乏对其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反过来造成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足。此次取消贷款利率上限,有利于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的可及性。
银监会数据表明,目前,农信社在支农贷款方面一直保持“主力军”地位。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7.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同期,农信社拥有7.8万个网点,发放了全国三分之一的涉农贷款和80%以上农户贷款。
新政效果发酵后,短期内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市场波动。此外,利率上限放开,也对农信社的抗风险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但新政的主要意义就在于让正规金融机构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回流民间借贷市场资金,挤压农村高利贷的生存空间,这将有利于民间借贷市场今后的监管。”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李国祥告诉记者。
(原标题: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松绑 将压缩农村高利贷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