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坤 刘陈杰
随着我国经济潜在增速的逐渐下降,全面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制度红利已经变得更为迫切。可以说,我们正处于中国经济的深度转型期。
大量的学术研究表明,实现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能够提供一个具有持续激励,但又具有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从而促使社会纵向流动性加快,避免出现社会阶层的固化。具体而言,比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预算的公开透明化,以及行政审批的简洁高效等,都属于具有激励和监督的制度改革范畴。财政作为庶政之母,连接着国家的财力和政体,财政体制改革无疑将成为我国在深度转型期实现“中国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改革措施。
我国现阶段财税改革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收入分配、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法制化程度、提高财政在支持经济转型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可持续性、控制系统性风险。
在财政政策方面,如何增加机会公平,促进社会纵向流动,主要从以下方面做起:第一,财政大力支持实现人性化的新型城镇化。财政应该大力支持实现人性化的新型城镇化,逐步覆盖这部分常住城镇但不能获得公平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庞大人群。第二,财政要大幅增加对教育和健康的财政投入力度。在财政资源的投入结构上,应该着重解决教育和健康的不平等。第三,财政要进一步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对经济的过度干预,对垄断性行业进行差别化的税收或支出政策,促进社会的竞争性,鼓励创新。
(作者闫坤、刘陈杰分别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摘编自7月25日经济参考报,标题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