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3日电(记者贾立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获悉,从7月23日起,内蒙古机动车主为车辆申请号牌时可以在20个号牌中选择自己喜欢的牌号。
为进一步延伸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渠道,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号牌新的选号方式,以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即从7月23日起,广大车主可通过机动车号牌“20选1”方式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所有号段号牌全部投放到计算机选号系统中供群众选取。
据介绍,为了杜绝“关系号”“人情号”的产生,内蒙古将实施公开选号制度,并且内蒙古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这一选号方式实施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地区视情况通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原标题:内蒙古实施机动车号牌“10选1”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