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龚菲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规划》)于本月19日正式对外公示,苏州当地15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纳入其中。
7月7日,该《规划》的专家论证会在苏州召开,专家首次提出“三分法”,即分层次、分年代、分系列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分层次是从地域空间上把苏州城分为“历史城区”、“城区”和“市区”三个层次;分年代是根据各历史年代特色采取保护内容及重点和利用策略;分系列则总结了园林、建筑、蚕桑丝绸、民俗、名人等主要文化系列,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内容和策略。
此次出台的《规划》其范围主要是苏州市区行政辖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和吴江区,面积约2743平方公里(不包括太湖、阳澄湖等大型湖泊水域面积),保护时间为2013年至2030年。其中,总结了包括园林系列、工艺美术系列等苏州主要文化系列,并分别提出保护内容和保护策略。
本次规划中涉及市区历史文化保护的内容中,有15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纳入了保护范围内。其中包括5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70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