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阿克拉7月19日电(记者邵海军 魏梦佳)加纳议会18日通过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法修正案,力求优化外资结构,使之更好地促进加纳经济社会发展。
该修正案对外商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等进行明确界定和限制。法案规定,合资企业中加方股权不得低于30%,且这一份额不得向外国公民或企业转让;外国人禁止投资包装材料、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一般医疗产品制造业等;外国人不得从事油气、采矿业的附属服务行业;外国人不能经营低于25辆车以下的租车业,也不能开设理发店和美发沙龙等。
同时,该法案将外商投资加纳零售贸易的最低资本金从之前的30万美元提高至100万美元。修正案还要求包括本地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必须在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注册。
加纳政府表示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贸易等行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吸纳本地就业,提高加纳自我发展能力。
按照加纳宪法,该修正案经总统签署后将正式成为法律。现行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法颁布于1994年。
(原标题:加纳修改投资促进法优化外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