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纠风办获悉,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教育、民政、人社、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扶贫、药监等10个部门及系统的政风行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经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目前已进入整改阶段。我省10大民生部门已作出公开承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现将10个参评部门政风行风突出问题及整改主要承诺公开如下,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10个被评议单位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省纠风办政风行风监督平台专门设立了行评工作投诉电话和网站,以便各界群众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监督。
省卫生厅:22种疾病新农合报销70%以上
制定出台新农合违规行为处罚意见,对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
严查索要“红包”行为和收受“回扣”等典型案件并在全省通报。
针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配合物价部门查处、曝光一批严重违规医疗机构。
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障工程,增加大病保障试点病种数量,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人均25元左右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患者年度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8000元以上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50%。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至70%以上。
省民政厅:所有低保对象常年公示
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显著位置常年公示,严查“人情保”、“关系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统一只收9元工本费;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四类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费用。全省各公办殡仪馆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足量供应100元以下骨灰盒。加强公墓管理,规范公墓收费行为。
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00个;新(改、扩)建600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
省教育厅:新建500所公办幼儿园
针对学校侵占学生利益、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农村学生就近入学难等问题,建立健全中小学阳光减负监督管理平台,并进行专项治理,暂停学校撤并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
重点查处强制学生订教辅材料、强制学生购买学平险、强制学生订购校服、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强制学生订营养奶并从中盈利的问题。教育收费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招收8000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500所公办幼儿园;确保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