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今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刘志军的指定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从始至终刘志军没有向其提出“保证不死”的要求。其在会见及开庭时都听到刘志军表示无论判处什么结果都不会再上诉。
钱列阳还就此案补充发表了对刘志军从轻处罚的理由,即刘志军在铁路、尤其是高铁方面所做的贡献,并以此希望法院可以在对刘志军量刑上进行考虑。
除了经济利益输送,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嫖宿多名女性,其中三人由丁书苗出资安排。包括性贿赂在内的非物质贿赂能否入罪,也是公众对刘志军案的又一个疑问。
官位在铁路系统各层级间流通,“官市”一朝形成,刘志军与其“朋党”即结成共罪体系。一旦某官出事,就会集体施救,避免同盟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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